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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局、保险同业工会提示:“代理退保”存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消费者应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退保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周菡怡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10-19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0月19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发文,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三种风险: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而关于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文章也提出三种途径: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关于如何考虑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文章指出,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而关于具体如何依法维权,根据文章,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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