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0月15日晚间,幸福蓝海(300582)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傅晓阳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幸福蓝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幸福蓝海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信息、定期报告应收账款金额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现决定对幸福蓝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傅晓阳作为幸福蓝海子公司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兼总经理,主导了上述事项,为幸福蓝海违规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傅晓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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