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10月12日晚间,ST亚星(600319)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所持有的公司全部4000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ST亚星表示,公司于10月12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并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2日拍卖公司第二大股东光耀东方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占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
对于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ST亚星表示,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民终270号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光耀东方持有的4000万股公司股份。
ST亚星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光耀东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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