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白杨)9月14日晚,新乳业发布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表示,自有资金购买寰美乳业60%的股权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40%的股权为一揽子交易,但两次交易不互为前提。
2020年5月,新乳业与交易对方签署《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新乳业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寰美乳业60%股权;同日,新乳业与交易对方一并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40%股权协议》,约定新乳业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寰美乳业剩余40%股权。
公告称,两次交易是新乳业为实现对寰美乳业100%股权收购进行的整体性商业安排。两次交易不互为前提,但完成60%股权交易是实施40%股权交易的前提。
今年5月5日,新乳业发布公告称,拟以17.11亿元收购寰美乳业100%股权。寰美乳业为西北地区乳制品龙头企业,寰美乳业控股子公司夏进乳业作为区域龙头乳制品企业,在宁夏地区具有较强的本土品牌优势和竞争力。彼时,新乳业方面表示,收购完成后乳业业务覆盖区域将拓展至西北地区,有利于通过地域拓展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西南、西北的战略布局连成一片,进一步巩固新乳业在西部市场的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新乳业在全国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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