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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蒋梦惟 杨卉 网编:肖玮 2020-08-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杨卉)据文旅部官网8月31日消息,日前该部门印发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规定》 填补了我国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为市场上存在的“大数据杀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套上“紧箍咒”。

具体来看,《规定》明确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同时,《规定》还强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

据悉,近年来,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规定》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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