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美国当地时间8月24日,TikTok正式在美国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主张废除特朗普8月6日发布的行政令,并主张禁止商务部实施该行政令。
此次诉讼由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联合提告,诉讼对象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和美国商务部。
8月6日,特朗普援引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要求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个人和实体,在9月20日(行政令颁布45天)后不得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交易”。
TikTok诉状指出,该行政令及美国商务部与之相关的任何实施细则都是违宪和违法的。
第一,该行政令的流程违宪。未就TikTok封禁给予字节跳动和TikTok通知,且未提供申诉的机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
第二,该行政令颁布的基础不合法,构成越权。IEEPA授予美国总统为保护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经济,基于应对“异常状况和特殊威胁”的国家紧急状态,对经济交易进行限制和管控的权力。该行政令通篇使用了“潜在”、“可能”、“据报道”此类含糊的表述,并未有字节跳动造成实际威胁的证据。
第三,该行政令扩展打击范围至字节跳动,构成越权。该行政令要求个人和实体不得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交易”,但即便是所谓的“威胁”也仅指向TikTok,而TikTok只是字节跳动众多业务中的一项。
第四,该行政令限制个人沟通交流及信息材料传输,构成越权。这一点直接违反了IEEPA的规定,IEEPA明确规定禁止行政行为阻碍个人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五,该行政令所依据的IEEPA本身违反了“禁止授权原则”,构成违宪。IEEPA的授权过于模糊,未明确总统行使裁量权的指导性或约束性原则,因此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
第六,强制要求就TikTok美国资产出售向美国财政部支付报酬违宪。这一点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限制政府权力剥夺私人财产的规定。
第七,该行政令禁止TikTok在美国运营,构成违宪。TikTok的代码为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而完全关闭TikTok美国运营远远超出了为保护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
诉状还强调,TikTok在平台治理上采取了业内顶级安全措施,来确保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TikTok的安全措施级别与美国电商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同。在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传输、源代码安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控制流程。
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应该会取决于这次诉讼可以持续的时间。“如果这次诉讼能够拖到美国大选之后,我想对字节跳动来说会是一个利好,因为不管是谁获胜,封禁TikTok美国业务都没那么必要了”。
除去官方诉讼,字节跳动的美国员工,也在自行发起针对特朗普的诉讼,诉讼理由是,特朗普这一行径让约1500名TikTok和字节跳动的美国员工,面临失去收入的困境。有分析称,一旦TikTok美国业务关停,用户利益将受到损害,也有可能发起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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