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上市公司频道

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 力帆股份8月25日起被*ST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8-23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力帆股份(601777)8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自8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力帆股份于8月21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 05 破申 327 号”的《民事裁定书》及“(2020)渝 05 破 193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根据规定,力帆股份股票将于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8月25日起复牌交易。

力帆股份称,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