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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金融法治运行监测机制 20家金融机构入围首批监测点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刘四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8-20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据央行上海总部官微,8月20日,央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金融法治运行监测点启动工作会议,并为首批设立的20家金融法治运行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授牌。

监测点主要收集和反映市场一线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金融法治工作科学性,促进央行上海总部与金融机构常态化沟通。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收集和反映国家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机构及客户带来的影响、对某一领域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立、改、废”的建议;二是就央行立法调研和法治研究项目、本机构面临的重大诉讼或处罚、国内外金融立法动态和金融法治典型案例等提供建议和信息;三是及时报告外资机构母国立法机构、监管当局颁布或修订的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母国法院、监管当局判决或查处的重要案件等母国金融法治信息。

央行上海总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运行,市场一线金融机构往往最有发言权。做好金融立法工作,必须要倾听市场主体意见,坚持开门立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确保立法工作“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住”。设置监测点,就是为第一时间收集和听取市场一线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开门立法工作走深、走实。

据悉,金融立法前期调研和金融法治研究是央行上海总部承担的全国性法律事务职责。为加强金融法治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对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建议,央行上海总部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在沪金融机构中首批选取具有市场影响力和代表性的20家金融机构设立监测点,包括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等两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等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银行等两家地方法人商业银行、花旗中国等7家外资商业银行、太平洋保险等两家保险公司、国泰君安等两家证券公司,以及作为支付机构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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