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王菲)8月17日晚间,延安必康(002411)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延安必康拟被罚款60万元。
陕西证监局表示,经查明,延安必康此次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是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是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同时,延安必康实控人李宗松成为上述行为的主要责任人。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陕西证监局拟对延安必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有关涉事人员分别处以3万元—60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对此,延安必康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对上述调查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就此次违法违规行为向公众表示诚挚歉意。
据了解,延安必康于3月2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开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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