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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纠纷缠身 太平洋证券公布四起诉讼进展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 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8-03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李海媛)8月3日,太平洋证券公告了四起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案件的进展。

根据公告,有关太平洋证券诉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恒盛”)、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明”)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于2019年7月、10月与上述两家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上述两家公司逐步分期还款。上述两起案件均由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铭”)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江苏隆明及达孜恒盛均未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太平洋证券于2020年5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佳铭分别代江苏隆明、达孜恒盛偿还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出本金3.33亿元、9560.4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此外,因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阜财”)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8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但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太平洋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深圳阜财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另外,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联尔”)曾以其持有的祥源文化股票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融入资金人民币2亿元。因西藏联尔在到期日未能履行购回义务,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3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西藏联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2亿元,及以2亿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同时,太平洋证券有权对被告西藏联尔出质的祥源文化2750万股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并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判决尚在上诉期。

最后,太平洋证券声明,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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