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7月23日晚间,维维股份(600300)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披违法违规,维维股份被罚。
根据公告,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维维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江苏证监局称,经查明,维维股份等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的报告期内,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维维股份董事长杨启典等相关当事人给予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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