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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开启海参养殖用药专项整顿行动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瀚琳 网编:陶凤 2020-07-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海参养殖用药专项整顿全面启动。7月20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的基础上,自通知发布之日至8月底,开展全国范围的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海参养殖环境进行药残检测。

此次《通知》是在7月17日《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除了重申各地要加强对禁用药品、假、劣兽药,查处兽药企业无证经营,打击制假售假等行为外,还将实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过销毁一批、处罚一批、吊销一批、移送一批等整治措施,整肃海参养殖用药和兽药经营市场的秩序。

在此基础上,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海参养殖环境药残检测。针对此次央视曝光的使用敌敌畏农药清除海参池塘养殖敌害以及养殖户购买土霉素原料药问题,各地将尽快对海参养殖池塘中的水体、底泥、存养海参开展全面抽样检测,发现养殖海参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立即依法封存、销毁养殖产品,并对养殖环境进行彻底的净化处理。

为了健全海参养殖用药日常监管,《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以此次事件为戒,查找海参养殖环节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快颁布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符合条件的海参养殖生产主体依法核发养殖证。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且在不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全民所有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海参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和相关执法检查人员动态名录库,做到相关养殖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海参养殖生产企业和养殖户的日常执法巡查,对问题企业依法加大检查频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警示教育兽药经营者,禁止将兽用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

7月16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海参养殖户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敌敌畏、兽药经销商违法向养殖户出售土霉素原粉等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对海参质量安全的关注;7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文要求各地要在7月17日至8月31日间,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之前,也有部分人工养殖场在养殖池子里使用敌敌畏的情况,但大部分只是在每隔四年左右清理养殖池的时候使用,它的作用更多是被用去杀死一些像浒苔藻类的生物。”一家山东省内水产养殖企业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于藻类会大量耗氧,进而影响海参的生长。如果不通过挖池子清除藻类等办法,养殖户便会在将海参卖出后,用敌敌畏清理藻类。但据我所知,敌敌畏效力有限,倒不如将人工养殖池放干晒几天,其实效果会更好一些。监管措施下达后,确实会减少此类使用违禁药品的做法,但更多还是希望能理清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纠葛,对症下药。”

近日,农业农村部派出工作组赴山东指导后续查处工作。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销售土霉素原料药、养殖前清理池塘过程中违规使用敌敌畏的三名涉案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墨区纪委对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田横镇分管负责人等5名领导干部立案调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315”晚会曝光问题全面开展海参养殖排查整治工作组,分赴各市指导开展现场排查。目前已组织对全省海参养殖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扩大对海参养殖池塘的水体、底泥、存养海参抽样检测范围,一旦发现养殖海参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立即依法封存、销毁养殖产品,并对养殖环境进行净化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当地有关部门对事发基地水体、底泥、海参进行了取样检测,抽检的66批次样品均未检出敌敌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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