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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为升学依据 教育部严查中小学竞赛“癌变”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王晨婷 网编:陶凤 2020-07-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7月2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近期,“小学生研究癌症论文获奖”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小学生的父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声明致歉,承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过度参与了项目书文本材料的编撰过程。

7月15日,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发布调查结果,通报称,引发质疑的“研究报告的专业程度超出了作者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不可能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决定撤消该项目奖项,并收回(省)一等奖奖牌和证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也在次日的通报中决定撤销该项目(全国)三等奖的奖项。

“其实这些年由于对学生素质教育要求的提高,在日常的相关作业中可能或多或少有家长参与,这也可以看作是家庭教育的一种方式。但如果从竞赛角度来看,家长或老师的过度参与肯定是不公平的。而且这个项目明显超过了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居然通过了全省再到全国性的比赛一层层的评审,是很匪夷所思的。”中学科学老师小麦直言。

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

“要求竞赛组织方自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现在事情曝光之后,竞赛组织者的公信力已经完全丧失了。因为普通人都看得出这有问题,竞赛的评审方法、标准都受到质疑。其实破解弄虚作假的方法很简单,面试答辩就基本能看出来了。在自查之后,把有问题的弄清楚,该撤销的撤销,才能够继续保证竞赛的存在价值,而不是轻描淡写地处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据悉,教育部在去年曾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的具体名单,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内的29项竞赛活动。明确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包括通过网络形式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不得在任何区域内实施。并将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推销书籍或商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列为违规行为。

此次《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对于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竞赛,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在省域内落地的全国性竞赛的管理,同时加强对省级竞赛的管理。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很多竞赛和升学挂钩,包括中高考加分等。虽然近年来教育部也反复强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不能与竞赛证书挂钩,也取消了中高考的降分录取优惠,但从现实来看,很多学生家长对于竞赛的看法还是功利性的。”熊丙奇认为,竞赛从发展孩子的兴趣、给有特长的学生一个展示的平台来看,是有它本身的价值的,但如果家长抱着获得一纸证书、为未来铺路的目的去弄虚作假,对孩子来说其实是一种反诚信教育,反而会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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