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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屈臣氏关联企业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白杨 网编:产经中心 2020-07-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白杨)7月6日,屈臣氏食品饮料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我司关联企业的声明》显示,“巴荔”苏打气泡水并非我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的产品。“巴荔”苏打气泡水产品上标识的“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我司关联企业,我司从未委托过该公司生产或销售我司产品,亦从未授权其使用我司商号或商标“屈臣氏”从事任何生产或营销活动。

屈臣氏在声明中表示,对于最近于市场流通由“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的“巴荔”苏打气泡水,为避免广大消费者产生误解及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本公司郑重声明“屈臣氏”是我司关联公司依法申请的注册商标,我司享有此商标的使用权。“巴荔”苏打气泡水的生产商“中山市海心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与我司从未有任何合作关系,亦非我司关联企业。“屈臣氏”对于任何以“屈臣氏”品牌名义冒充我司产品的不法企业和个人,我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动追究其法律责任。我司一直致力于给客户提供高品质饮料产品,所有饮料产品均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在购买时认准标签上标有“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字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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