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6月22日晚间,深交所官微披露的消息显示,深交所对在审企业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时,着重检查申请文件的齐备性。
深交所表示,发现存在个别发行人遗漏报送更新后申请文件的情形,已及时提出补正要求。深交所强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严格对照相关规则要求,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特别注意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确保申请文件齐备、规范,避免后续不必要的补正,提高申报工作效率。
此外,按照《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仅接收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如在审企业未在前述期限内提交申报,视为新申报企业,尚未着手开展申报工作的在审企业和保荐人应注意相关时限要求。
6月22日,深交所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同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首批受理的33家在审企业,由18家保荐人保荐,其中首发企业32家、再融资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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