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6月9日晚间,田中精机(300461)披露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到浙江证监局警示。
具体来看,田中精机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半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浙江证监局认为田中精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此外,田中精机董事长钱承林、总经理张玉龙、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弢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田中精机、钱承林、张玉龙、陈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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