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ST瑞德(600666)6月9日晚间公告称,收到重庆证监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重庆证监局调查完毕。左洪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此前,ST瑞德在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处罚字[2019]6号)。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据此,重庆证监局于2020年1月15日依法召开了听证会,进一步核实了有关事项,调整了相关事实的认定。近日,ST瑞德及相关当事人再次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瑞德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本案事实、责任人员职务、责任人员实际履职情况、审议相关年度报告的会议决议、会议表决情况、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等,对ST瑞德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左洪波,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褚淑霞、杨鑫宏、张晓彤、丁丽、郑海涛、路正通、吉泽升、张波、张鼎映、刘娟、刘迪、张世铭、盛海波和陶宏。同时左洪波作为ST瑞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存在指使从事违法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重庆证监局拟责令ST瑞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左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另外拟对其他当事人处以3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左洪波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ST瑞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是主要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ST瑞德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五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拟决定对左洪波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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