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专题 > 全国两会

提四项两会议案 尹同跃建议新能源车核心零部件再利用

出处: 作者:刘晓梦 网编:产经中心 2020-05-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5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提出四项议案建议,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商用车积分政策、汽车新标准建设等议题。其中,针对技术快速更新的新能源车领域,他建议,核心零部件可以再制造再利用。

“新能源汽车大约3年就有非常大的技术突破,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就面临淘汰与报废,而这些车型的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尹同跃表示。

对此,他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同时,针对车企“双积分”政策中的结转限制,尹同跃在议案中建议,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推动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目前,《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新能源正积分不可结转,在新起草的《办法》修正案中,拟规定NEV正积分可结转,但设置仅可结转3年,每次结转按50%扣减积分数量和可结转的前置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这对于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将造成一定影响。尹同跃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此外,对于尚未制定积分管理政策的商用车,对于该类车型碳排放较大问题,尹同跃建议,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他表示:“商用车是中国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领域,将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相融合,将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提高中国汽车企业的地位,为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争取更多中国利益创造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中国品牌与国外品牌同台竞争,以及 “出海”布局等阶段遇到的技术壁垒和严苛的各种标准法规,尹同跃建议,国家统筹针对全球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汽车标准体系与共性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助力中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全球化发展。尹同跃认为:“标准之争被经济学家称作‘赢者通吃’,谁把握住了标准,往往就把握住了产业,把握住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中国汽车企业要想成为全球化品牌,就必须破解欧美等汽车产业发达国家的市场技术壁垒和严苛的各种汽车标准法规。”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