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5月19日晚间,中证协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推进注册制改革整体部署,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股票承销行为的自律要求整体上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并针对拟进入精选层企业的特点及新三板发行方式不同,集中制定了差异化的承销行为规范。
具体来看,《承销业务规范》包含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附则等五章内容。其中第三章发行与配售章节指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主承销商应当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配售资格以及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出具专项核查文件并公开披露,除要求发行人出具相关承诺函外,还应要求战略投资者就多项事项出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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