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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履行承诺 拉夏贝尔收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作者:李濛 网编:产经中心 2020-04-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李濛)4月20日,拉夏贝尔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上海证监局称发现拉夏贝尔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

公告称,拉夏贝尔你于2019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并经2019年10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拉夏贝尔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亿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截至2020年3月21日,拉夏贝尔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万股,用于回购的金额为2000.99万元,与此前拟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承诺不相符。拉夏贝尔披露于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但并未在承诺期满前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证监局对拉夏贝尔超期未履行承诺事项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拉夏贝尔在公告中表示,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将《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于5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拉夏贝尔称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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