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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将在亦庄新城区域内行使2509项行政权力

作者:刘瀚琳 网编:陶凤 2020-04-03

4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由经开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2509项行政权力,在经开区规划范围内行使区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

6方面20项重点任务

该《意见》明确了经开区产业布局划定的任务目标。到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其中核心区完成5200亿元)。全国重大战略产业的核心技术、核心装备取得突破,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相对完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加快培育,初步建成宜业宜居的高精尖产业新城。

到2035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翻两番,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国际领先,建成世界领先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等。

落实到实施层面,《意见》明确了高精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扩大开放、要素保障、产城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六个方面的20项重点任务。例如,建设高精尖产业主阵地方面,提出建立产业规划体系、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聚焦主导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等。

在构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区方面,主动承接全球科技创新成果,强化“三城一区”协同合作,建设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先导基地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场景应用示范区。

在构筑开放发展新高地方面,明确发挥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作用,支持经开区建立面向全球的技术和项目组织机制,加快设立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合作园区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明确试点土地创新政策,支持经开区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纳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等。

在推动产城有机融合方面,明确由经开区组织编制并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谋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解决职住平衡问题。创新办学办医方式,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在完善治理体制机制、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方面,明确由经开区全面管理核心区60平方公里经济和社会事务,承担165平方公里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职能以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公共服务职能。支持北京市出台的改革开放政策在经开区和亦庄新城先行先试。

2509项行政权力 165项市级管理权限

《决定》赋予经开区管委会165项市级管理权限,可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在经开区管委会原有市级权限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向经开区管委会授予部分市级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

与此同时,《行权决定》还赋予经开区管委会2361项区级管理权限,在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行使。与土地相关的计划与审批、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权限,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经济管理权限,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开发建设权限交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

具体而言,区级权限共涵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人防、园林绿化、医保、统计18个领域。

赋权后,经开区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经济管理范围扩大至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入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审批及关联公共服务事项由经开区办理,其中,9项规划事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经开区分局行使。

仍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介绍经开区管委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总体考虑时,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应放尽放”原则,按照市委常委会“加大向经开区赋权力度,经开区直接对市政府负责”的要求,以下放为原则、不下放为例外,赋予经开区更大自主管理权,实现“经开区的事在经开区办”。市政府赋予经开区管委会行使的市级权限在亦庄新城范围内统一实施。

在坚持便企利民方面,在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经开区管委会以赋权为契机,推动自身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前述负责人表示,为了强化监管和工作协同,60平方公里范围内,由管委会统一履行区级行政处罚职责。165平方公里范围内,除市场监管领域外,其他各领域继续由通州区、大兴区分别行使行政处罚职责。经开区与市有关部门、通州区、大兴区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脱节、缺位。

对于此次经开区管委会被赋予165项市级管理权限,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情调研中心副主任陆小成认为,有利于更好发挥经开区管委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少跑路多办事,实现“经开区的事情经开区办”,进而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权力下放和行政改革,消除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减少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吸引并集聚知识、技术、人才等要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培育发展新动能。

落实向执行层面,陆小成进一步指出,还应注意加强下放审批事项的业务学习,明晰边界但不越界,用好权力不乱作为。“要清晰哪些权力可用,权力的边界在哪?要明确下放路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布目录清单,要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

“下放权力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眼下还要强化目标管理,纠正权力下放误区,减少下放风险。”陆小成说,需完善权力的下放路径,纠正思想误区和程序错误,真正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减少“交易费用”,使市场运行更加顺畅;要加强放权后的“事中”与“事后”监管,解决放权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权力下放不等于放下责任,撒手不管,必须对行政审批改革以及改革后各事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和考评,推动放管结合,严格落实权责协同机制,真正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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