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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两月全国累计减税降费4027亿元 4月纳税申报期再延长

作者:刘瀚琳 网编:陶凤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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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有关情况。当前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前两月累计减税降费额度达4027亿元。政策保障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农资产品供应快速恢复,居民服务相关行业复工复销迎来加速期。

4月在即,纳税申报期限被再延长至4月24日,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此前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效力也有望在4月得到集中显现。

今年前两月全国减税降费共计4027亿元

在经历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疫情期间减税降费举措持续发力。据统计,今年1-2月份,全国减税降费共计4027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指出,这个数字由两部分构成。一方面包括,2020年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589亿元。

据悉,今年新出台的4批政策当中,第3批聚焦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的政策和第4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都是自3月起实施的,到4月份申报期开始申报,进行统计核算。前2批出台的政策当中,有部分政策是按季度申报。随着4月按季申报大征期的到来,这些政策均将被纳入统计核算范围,企业享受减税降费的统计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2438亿元,主要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翘尾新增减税1365亿元,降低申报费率翘尾新增降费848亿元,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翘尾新增降费28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继续实施的政策减税降费197亿元。

3月23日至27日间 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复销率达92.9%

眼下,全国企业复工复产复销正在逐周向好、农资产品供应快速恢复,居民服务相关行业复工复销迎来加速期。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透露,从全国企业复工复产复销数据来看,目前开票金额和户数均超去年可比口径的八成。2月10日复工以来,全国企业复销率呈逐周向好的态势,从第一周(2月10-14日)的20%,提升到第六周(3月16-20日)的76.1%。3月23日-27日间,复销率又提升6.2个百分点,达到82.3%;日均开票户数相当于去年可比口径的81.3%,环比提升7.1个百分点。

农资产品供应快速恢复,有力保障了春管春播有序开展。3月以来,种子、农膜等农资行业开票金额分别为去年同期的89.3%和88.4%,比2月份分别提高了18.6和33.9个百分点。钾肥、磷肥企业复工以来的开票金额分别相当于去年同期的90.2%和85%,其中磷肥产量占全国三成的湖北省磷肥企业,累计开票金额达去年同期的78.5%,接近八成。

与预期相符,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居民服务相关行业复工复销迎来加速期,居民消费快速释放。过去一周,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复销率为92.9%,环比提升9.4个百分点;米面粮油、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复销率分别为101.5%和101.6%,均超过去年的水平。超市和便利店零售复销率分别为94.1%和97.6%;居民服务业复销率为86%;餐饮配送及外卖服务复销率达到86.5%。

值得一提的是,高技术产业复产复销相对较快,新动能加速成长。过去一周,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制造复销率分别为88.2%和83.5%,好于总体水平。特别是受远程办公、远程教育等新兴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技术服务业复销率分别达到87.3%和91.8%,其中互联网平台、信息传输服务复销率分别为109.1%和103.1%,超过去年的水平。

4月份申报期限延至4月24日

据了解,为了暂缓企业资金压力,除湖北省外,税务总局已两次延长今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针对即将到来的4月大征期的实际情况,将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到4月24日。对特殊困难企业,我们依法核准延缓申报或延缓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韩国荣透露,2月以来,除湖北省外,已对累计5.7万户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申报,对5万户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

与此同时,韩国荣表示,已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发布了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各地税务部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企业90%以上涉税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

为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分期分批错峰办理,避免办税服务厅人员聚集。据统计,从2月1日到现在,全国共有255万人次选择了“预约办”服务,这个比例比上年同期提升了近30个百分点。全国各地办税服务厅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室内通风、卫生防疫和清洁消毒工作。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并非是税务部门应对疫情的临时举措,而是持续巩固拓展服务质量的长效之举。”韩国荣强调,在目前推出的185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基础上,将在今年年底达到200项左右,实现更多税费业务从实体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对于发票领用方式的改进上,将加大“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目前的50%比例提升到70%;同时,还将积极拓展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来缴纳税费业务等。

4月1日起 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试行范围

截至3月底,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累计出台100余项改革措施,其中70余项已在全国进行推广。下一步将继续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同时优化税务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3月份,针对营商环境当中的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痛点,我们已经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开通了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可免费领取税务发放的UKey,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再像以往需要向第三方购买增值税发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等税控设备,4月1日开始,还将进一步扩大试行范围。”

与此同时,任荣发表示,将继续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力争在年底以前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方面,一方面将通过坚持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做到“六个到位”。其中包括,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收入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等。

要求出口退税业务办理再提速20%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我国外贸企业也遭受到不同程度打击。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退税办理时间将进一步“提速增效”。对于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税务总局要求再提速20%,即从2019年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

在出口退税便利化方面,税务总局推出出口退税事项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理措施,内容涵盖申报、审核和反馈。例如在申报方面,在疫情期间,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相关的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

“非接触式”审核方面,疫情期间,税务机关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就可办理相关的退(免)税事项;需要调查评估的,采取案头分析、电话约谈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核查,排除疑点后即可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实地核查的,采取“容缺办理”的方式,在一定限额内先予以办理退(免)税,疫情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

“非接触式”反馈方面,税务机关办结相关事项后,及时通过网络把办理的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如果企业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据统计,自2月10日实施这些便利化措施以来,截至3月30日,全国税务机关共为将近23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2040亿元,有效减轻了这些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效力有望在4月集中显现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吸纳国内就业的生力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关系到企业实体的存续。据统计,目前全国小规模纳税人达到5100多万户,占全部纳税人的78%。

为了压减疫情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部委密集下达政策补给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例如,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的政策将惠及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按季申报;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不超过5个月的免征,仅此一项政策2月份就减免社保费达972亿元。

韩国荣指出,今年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政策效应预计将在4月份得到集中体现。

为了畅通小微企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企业诉求,目前还为开通了企业咨询专线、设置政策专栏等,方便他们知政策、懂操作、易享受;建立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收集、分析、处理小微企业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已响应小微企业诉求意见6000余条。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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