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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4月1日起 将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试行范围

作者:刘瀚琳 网编:陶凤 2020-03-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透露,截至3月底,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累计出台100余项改革措施,其中70余项已在全国进行推广。下一步将继续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同时优化税务执法。

下一步,除了继续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将针对社会纳税人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例如,3月份,针对营商环境当中的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痛点,我们已经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开通了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可免费领取税务发放的UKey,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再像以往需要向第三方购买增值税发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等税控设备,4月1日开始,还将进一步扩大试行范围。”

与此同时,任荣发表示,将继续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力争在年底以前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方面,一方面将通过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做到“六个到位”。其中包括,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收入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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