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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限时长30秒 电视开机广告能停止野蛮生长吗

作者:石飞月 网编:产经中心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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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打开家里的电视,都要先看几十秒的开机广告,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苦恼。3月17日,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未来将力求把广告时长缩短到30秒之内,同时允许消费者随时关闭。

开机广告在国内市场已经存在七八年的时间,伴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崛起而流行,却没有因为互联网电视的没落而就此消失,这背后虽是国产品牌利润微薄的无奈之举,却侵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如何合理规划才能互惠互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细节性技术规范出台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由中国电子商会组织,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细节性地对开机广告提出了约束性要求。

根据“意见稿”,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播播放完毕前,应始终提供该提示窗。

位置和尺寸方面,“意见稿”中规定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电视画面任一顶角,四个顶角区域横向、纵向限制为显示总尺寸15%,宜置于右上顶角;关闭广告提示窗窗体尺寸,纵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于3%,横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于4%。广告画面要求显示‘广告’标识,宜置于左上角。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了电视广告的内容和功能。使用者单次操作关闭广告提示窗完成广告的关闭,仅针对当次开机过程中的广告,再次关机后重新开机时可重复上述过程再次关闭广告;关闭广告提示窗至少包含“×”和“关闭广告”信息,其中“×”占据关闭广告提示窗总尺寸比例不低于10%;文字内容应明确告知用户关闭广告的对应遥控器按键方法,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广告画面之上,透明度不高于30%;关闭广告提示窗中字符、图片内容、色 彩,应具备良好可辨识度,便于被使用者识别。

北京商报记者就此联系到海信、乐视等品牌,截至发稿,这几家企业都未给出回复。

不过,“意见稿”发布后,很多网友们都表示非常期待:“太好了,希望尽快实施。”“望全国推广”、“最好能完全取缔开机广告。”

开机广告成普遍现象

开机广告是七八年前互联网电视的产物,目前,一部分开机广告由互联网电视自带,另一部分是OTT盒子自带的,一旦连接网络,广告就会自动更新显示。然而,现在畅行的“智能电视”实际已经无法与网络分割,“想看电视,先看广告”的现状已经成型。

李女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家的电视机是传统国产品牌,单纯地开关电视没有任何广告,一连上某品牌的OTT盒子就有至少15秒的开机广告,并且关不掉。“现在大家看电视都是用这种盒子,没有网络就不能投屏,也不能看电视直播。”

对开机广告不满的不只李女士一个,去年7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曾通过公开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调查、征集志愿者收集信息等方式,对市场上10家智能电视品牌进行开机广告专项消费调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线上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48.88%的消费者表示是在购买后使用时才发现开机广告,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去年10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又结合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调查情况,依法约谈了海信、创维、夏普、长虹、海尔、乐视等几家电视企业,并提出履行售前告知开机广告、提供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等整改要求,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智能电视经营者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未能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短时间内难以取缔

开机广告之所以会出现,与当初互联网电视品牌“买会员送电视”的套路脱不开关系,价格战开打之后,传统电视厂商的利润越来越少。

据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19年彩电市场行业均价为2809元,创近十年新低。这也与智能电视零售价的不断下降密切相关。根据统计不难发现,当前国内各大厂牌的智能电视售价一再下降,55英寸的热门机型普遍在2000元以内,而来自国外的品牌则普遍售价在3000元左右甚至更贵。

家电分析师梁振鹏指出,国产电视厂商现在的毛利率大概就只有百分之十几,除去人工、材料、租赁等成本,几乎没有利润可言。“因此,开机广告是智能电视在平台内容、系统服务上营收最大的来源,从内容端来说,优酷、腾讯视频和爱奇艺已经占据了绝大多数优质的内容端,彩电企业能够在智能电视的内容服务端发挥的空间非常小。”

据奥维互娱数据显示,到2019年年底,智能电视已经渗透59%的家庭,在全国达到2.7亿台;而在广告投放端口,2019年全年其在开机广告+开机后资源广告上的收入已达到24亿元,并有望在今年达到36亿元。

目前看来,电视开机广告短时间内很难被取缔。

梁振鹏认为,中国电子商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具备政府行政职能,也不是主管行业协会,即便《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通过,他们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关于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的技术规范,最好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这样的政府主管部门来提出,才能对企业产生有力的约束。否则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企业并没有义务去配合。”

还有消费者表示担忧,一旦开机广告取消,彩电价格是不是会上涨。对此,梁振鹏指出,如果开机广告取消,彩电企业的软件服务营收就减少了一大半,只能提高硬件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可能通过增加中高端机型的比例,来提升产品的销售均价。

因此,有网友指出,“广告取消了,电视涨价了,羊毛最终还是要出在羊身上,承担成本的还不是自己?与其取消广告不如合理规划,制定规则,保证电视性价比的同时,拿到合理权益。”北京商报记者 石飞月/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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