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3月9日晚间,针对泰和科技(300801)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泰和科技3月6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9600万股。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泰和科技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业绩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相匹配。
资料显示,泰和科技于2019年11月28日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9126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泰和科技说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在建项目营运资金以及后续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交易行情显示,泰和科技3月9日股价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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