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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旭3月5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变为爱旭股份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 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3-03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3月3日晚间,ST爱旭(600732)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3月4日停牌1 天,3月5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爱旭”变更为“爱旭股份”,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ST爱旭的公告显示,公司由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上交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为正值,且符合恢复上市的其他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上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6日起恢复上市,并且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自2017年6月7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新梅”,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2019年,公司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自2019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新梅”变更为“ST爱旭”。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2月24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518Z0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ST爱旭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1.66亿元,净资产为25.66亿元。

ST爱旭称,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13.4.1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ST爱旭亦提示风险称,由于光伏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行业价格易出现大幅波动、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等,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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