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3月2日晚间,*ST毅达(600610)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于3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ST毅达被罚40万元。
经查明,*ST毅达存在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的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称,*ST毅达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ST毅达在公告中称“交易对手不是关联方”,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ST毅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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