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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6条纾困措施相继落地 企业诉求集中于执行效率

作者:彭慧 网编:陶凤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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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距离北京市出台16条“硬核”措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已过去一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后,相关委办局的有力落实,才能使政策真正惠及企业。记者发现,虽然措施出台已过去一周,但由于企业复工延后,部分措施迎来落地,但也有新问题在涌现。如何使政策更好地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成为中小微企业特殊时期生存的关键。

停征占道费、暂退保证金、减租等措施落地

16条措施中,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中第1条措施提出,"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占道费"。2月12日,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在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占道费。

另据北京市文旅局2月11日消息,北京首批15家旅行社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166.5万元,目前首批暂退保证金已全部到账。

减租,成为实打实的一招。就在16条措施发布当天,中关村创业大街就迅速出台了房屋租金(含物业费)减免方案,给予2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惠及百家创业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

一条电话线,成为企业祛疑解惑的快速渠道。16条措施中强调,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每天,12345都会接到200多个来电,询问16条措施的来电数占了八成。北京市民服务热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12345企业热线于去年10月开通,近期在疫情期间咨询量明显上升,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包括减免租金、援企稳岗、补贴研发成本和办理延期纳税等。

与此同时,融资担保公司也加入保障行列。据介绍,北京金控集团旗下小微金服公司联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商业模式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了“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影响”调查工作。

调查显示,除直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旅游、电影、商贸等服务行业外,部分加工制造、高科技等企业也同样面临资金流动性困难,少数小微企业陷入资金吃紧状态。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这是2月11日北京三大融资担保公司联合发布的“战疫”倡议书内容。

政策执行效率有待加强

节后企业相继复工,而社保扣除也成为近期中小微企业呼声较高的话题。因为复工时间延后,2月3日,北京市提出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告诉记者,“很多企业反映,2月10号当天企业应上缴的社保费用通过银行自动扣除。因为负担着延迟开工的压力,这无疑又加重了中小微企业负担。虽然政府允许延迟缴纳,但人社部门、银行等却没有及时跟进,将自动缴费功能暂停。”

唐大杰认为,目前的一些政策初衷是好的,但从客观上来看,由于政府发文在前,复工在后,两者存在时差,所以在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政策制定和落实的部门间协调力还有待加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系教授曹和平表达了与唐大杰相同的观点:“16条措施所涉及的部门繁多,需要多个部门要同时协调去执行。而目前真正复工时间也不长,政府的执行效率自然就赶不上一线企业的诉求。”

“尤其体现在社保缴费上,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这应该作为有关部门上班后首要考虑的问题。”在唐大杰看来,在长时间停工的状态下,企业不仅没有收入来源,还要支付员工工资,延迟缴纳社保费成为当前中小微企业“续命”的良方。

据恒大研究院分析,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期间,我国电影、零售、餐饮、旅游等行业受损严重,民企、小微企业、弹性薪酬制员工、农民工等受损程度更大。

企业复工延后,将直接影响生产和效益。但据唐大杰了解,并非所有企业有复工的打算,就能马上复工。“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复工需考虑到员工的安全,但部分企业买不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隔离设备等物资,即使有货源,价格也较高,如此企业就不具备开工的条件。”

曹和平将政府出台的16条措施归纳为“边际调剂政策”。他解释,这些措施都是部委历年积累下的政策条线,这些措施对企业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有限。“疫情当下,这些政策之于中小微企业的作用,就相当于一个病人需要进入重症室了,而我们却按照门诊口上的方法进行医治,这对于企业来讲,显然‘不解渴’。”

建立再保险机制

“当务之急是把社保缴费往后延,在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节点,甚至可以考虑免征社保费用,这是立竿见影的一个措施。”在唐大杰看来,受疫情影响,企业所遭受的损失可能是不可逆的,虽然社保费用可以延迟缴纳,但恢复缴纳之后,该上缴多少还是上缴多少,企业的实际负担还是没有减轻。

唐大杰还指出,对失业保险的返还方面,还应该提供一个应急申报体系,如何批复、如何布展以及拨款过程细则等,都需要细化落实。而针对防护物资缺乏的情况,在唐大杰看来,在必要的行业和领域,政府可以考虑进行物资调配,来推进企业复工。

对于部分地区提出的稳定用工措施,曹和平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要求企业稳定用工,首先,就业是公共部门的目标,稳定企业用工方向是对的,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但是企业到了危及关头可能自保都成问题,那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疫情作为外部性冲击事件,使企业陷入流动性受困的窘境。如何走出这样地困境?在曹和平看来,应该政府牵头发起,整合专业机构和平台,建立起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再保险机制。

在这一机制下,按照保险基金与GDP比例来看,可以划拨100亿的铺底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因外部冲击、经营困难、用工困难和流动性困难等方面的危机处置,保障稳健性运营。

“重大事件不可避免地使部分人员失业,由是可划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自身职业技术提升转型。将这部分资金投入产业链里,作为再就业人员的培训基金。”曹和平介绍。

另外,瞄准行业和产业,关注商业行业协会等与高新技术行业有关的企业。这些行业协会聚集了很多同类型企业,而他们会承接从国家淘汰的产业部门里出来的职工,让他们转型到新型部门里去,在这一过程中进行行业整合和业务转型。

“虽然机制的功能是保险的,但是在短期上它能形成GDP,对于公共部门来讲,这一机制又能把原来的失业等社会问题给解决了。”曹和平指出。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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