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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出处:银行理财频道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2-12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为努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2月12日,来自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官网发布的消息,扶贫办,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面临困难。《通知》提到,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

指导承办银行机构在疫情期间,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切实满足有效需求,摸清贫困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案。《通知》要求,督促指导承办银行机构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

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贫困户联系沟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学习借鉴湖南省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四员”工作法等先进经验,通过设置信贷管户员、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电商销售员等方式,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强调,强化监测防范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年内到期贷款金额比重、区域分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要持续予以关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做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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