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2月12日晚间,加加食品(002650)披露称,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诸多信披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遭到湖南证监局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加加食品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等三项信披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控股股东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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