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2月12日晚间,天津港(600717)披露的一则重大事项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炭码头”)一名财务人员涉嫌贪污公款1.539亿元,该财务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属地监察机关立案,并被采取留置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对于公司采取的措施,天津港表示,公司立即组织资金管理全面自查工作,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确认公司及其他所属公司不存在资金安全问题。
另外,天津港表示,该事件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公司整体业务运营正常,预计公司财务数据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具体金额尚不确定,公司将全力配合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和涉案款物追缴工作。
资料显示,焦炭码头由天津港出资设立,业务性质为装卸搬运。财务数据显示,在2018年焦炭码头实现净利润约为-8499万元,2019年上半年焦炭码头实现净利润约为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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