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2月5日晚间,以岭药业(002603)披露公告称,公司专利中药连花清瘟产品被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预计将对连花清瘟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由以岭药业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胶囊和以岭药业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颗粒被该方案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
以岭药业表示,连花清瘟产品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关疾病的治疗。连花清瘟产品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1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2.54%。
此外,以岭药业预计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发布将对连花清瘟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交易行情显示,以岭药业2月5日收涨0.81%,公司最新股价18.65元/股,近三个交易日区间累计涨幅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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