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上市公司频道

证监会: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有效期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20-02-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2月1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就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答记者问,李超表示,将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有效期。

李超指出,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证监会本着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尽量减轻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对于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自即日起暂缓计算。

证监会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恢复计算的时间。同时,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即将到期的发行人,受疫情影响难以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延长相关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