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月7日晚间,ST新光(00214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安徽证监局对ST新光实控人周晓光、虞云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ST新光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重大担保,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
安徽证监局认为,ST新光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共同借款事项,披露的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
周晓光时任ST新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时兼任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虞云新时任ST新光董事,同时兼任新光集团副董事长,ST新光为新光集团子公司上海希某违规担保事项由周晓光安排、指使,ST新光其他违规担保事项、共同借款事项、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ST新光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由虞云新决策、安排、指使,周晓光在有关资金划转审批单、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上签字,知悉上述事项,周晓光、虞云新是上述违法行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华龙时任ST新光财务总监,张云先时任ST新光监事,同时兼任ST新光子公司万某地产财务总监和董事,胡华龙、张云先在知悉债务转移事项不合规的情况下,仍按照虞云新要求执行资金划转,在上述违法事项中未履行 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周晓光、虞云新为夫妻关系,其二人作为ST新光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并实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向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隐瞒事实,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
对此,安徽证监局责令ST新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晓光、虞云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胡华龙、张云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虞云新、周晓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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