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振兴)1月6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生物”)申请对红牛维他命清算一案的诉请,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发布公告称,《民事裁定书》并未认定红牛维他命不满足清算的法定条件。
泰国天丝在公告中称,北京高院做出《民事裁定书》的唯一原因是严彬控制下的泰国华彬挑战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股东身份的诉讼案件,因而暂时性地驳回了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的清算红牛维他命的申请。《民事裁定书》自始至终并未否认红牛维他命合资经营期限届满的事实,也并未认定红牛维他命不满足清算的法定条件。
除了针对《民事裁定书》,泰国天丝在声明中还表示,红牛维他命经营期限为20年,且已于2018年9月29日届满。红牛维他命其体系外的工厂和分销公司,以及严彬的附属及其关联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使用红牛商标等行为均明显不具有合法性。天丝医药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及相关方必将追诉到底。严彬及其控制企业出于拖延诉讼的目的,挑战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的股东资格,进一步拖延针对严彬本人及其控制公司的诉讼,以便其继续非法使用红牛品牌牟取利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