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2月31日晚间,莱美药业(300006)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接受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告显示,莱美药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宇曾于2019年11月25日与中恒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中恒集团将通过向公司引入优质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授信及融资条件,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19年12月30日,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中恒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莱美药业表示,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等需求,公司拟接受本次中恒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预计资助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该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起始日以资金实际发放日为准,财务资助利率为使用资金金额的5.5%/年。莱美药业以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12月29日晚间,中恒集团曾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增持莱美药业不超过5%的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中恒集团称,公司增持莱美药业股票是基于对莱美药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取得对莱美药业控制权的目的。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