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上市公司频道

回购期届满一股未买 海思科收警示函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2-25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12月25日晚间,海思科(00265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海思科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计划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海思科实际回购股份为0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予以变更或豁免。

西藏证监局认为,海思科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对海思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