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ST围海(002586)12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相关人员被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
根据公告,宁波证监局经检査发现,2019年12月13日,围海控股相关人员未经上市公司ST围海同意,实施了获取ST围海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章、网银复核U盾等重要资料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围海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另外,宁波证监局还向围海控股董事长冯全宏出具了《关于对冯全宏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41号;向围海控股董事长助理、围海控股提名的拟任董事冯婷婷出具了《关于对冯婷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42号以及向围海控股提名的拟任董事张人杰出具了《关于对张人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