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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回复关注函 称全体董事及部分监事因不满无合理理由将被罢免提出辞职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董亮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2-23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马换换)近期,ST围海(002586)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辞职一事引发市场热议,深交所也对此下发了关注函。12月23日晚间,ST围海回复关注函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在即,相关罢免提议将因控股股东股权优势而即将成为现实,全体董事及部分监事因不满无合理理由将被罢免,在已对过渡期内如何履行法定职责达成共识且确认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营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提出了辞职。

针对“此次辞职的非独立董事张晨旺、独立董事费新生同时为12月24日股东大会新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人选。若其提名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是否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问题,ST围海表示,公司股东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向公司监事会发函要求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张晨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和《关于选举费新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理由也是因为“现任非独立董事张晨旺、独立董事费新生可能即将被罢免。为保障贵司经营稳定,该提名已事先征求了张晨旺和费新生的书面同意,因此如果本次提名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张晨旺和费新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另外,针对“辞职的马志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部分高管拟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马志伟是否与公司签署上述协议,公司对其辞职是否存在赔偿义务”的问题,ST围海回复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人员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对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已与中高层谈判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做了最终确认,并明确《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适用范围为通过竞聘上岗接受公司聘任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不超过23人)。马志伟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上述通过竞聘上岗接受公司聘任的人员,因此未与公司签署上述协议,公司对其辞职不存在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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