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12月19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因存在多项信披违规情形,南宁百货(600712)及相关当事人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上交所称,经查明,南宁百货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以及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南宁百货,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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