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时隔8个月,格力电器(000651)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转让所持公司15%股权的方案敲定。12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拟作价416.62亿元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15%的股份。
公告显示,经依法公开征集,2019年12月2日,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约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约416.62亿元。
资料显示,珠海明骏成立于2017年5月,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珠海明骏的基金管理人为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瓴”)。
此次权益变动前,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为格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除深港通(陆股通)外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珠海明骏(持股15%)、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91%)、格力集团(持股3.22%)。
格力电器表示,此次股份转让系珠海市国资委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格力电器稳定快速发展而提出的战略安排。
珠海明骏称,此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看好格力电器所从事业务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认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珠海明骏还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分析指出,格力电器无实控人的结构,使得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制衡,避免了企业大股东“一言堂”,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国企混改对激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需求。
此外,珠海高瓴、HH Mansion、Pearl Brilliance和格臻投资一致同意,应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推进格力电器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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