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12月2日晚间,海思科(002653)披露公告称,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现期限已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对于一股未购的原因,海思科表示,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包括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前十个交易日内,以及公司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决策过程中乃至2019年3月7日可转债预案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能进行公司股份回购。同时自2019年2月22日起,公司股票价格均高于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导致公司没有实际可以进行股份回购的时间。基于以上原因,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据了解,海思科原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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