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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险资运用八大乱象 银保监会重拳纠偏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1-24

近年来,保险资金有效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在保险资金运用呈现总体稳健审慎的同时,一些投资机制不健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风险犹存。

11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于近日向保险公司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曝光了险资运用的八大乱象。与此同时,还实名通报了中融人寿、北大方正人寿、珠江人寿三家险企超比例上限投资。一边是曝光乱象、下发监管函,另一边则是“对症下药”、补缺相关制度篱笆。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等

揭露八大乱象 与资管产品息息相关

11月22日,一纸《通报》揭露了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八大乱象。银保监会指出,虽然个别公司激进投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保险机构存在违规问题,所涉及的八大问题分别包括: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资产负债管理薄弱、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未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资金运用业务不合规、保险资管产品管理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审慎、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

例如,在资产负债管理薄弱乱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管理认识不到位、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足以及资产配置激进三项问题。银保监会指出,资产配置激进问题中,个别公司为获取高收益,投资股票、未上市股权、不动产、信托产品等资产的占比接近监管上限,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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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银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便显示三家险企因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的规定,而被银保监会下令整改,这三家公司分别是中融人寿、珠江人寿和北大方正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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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2019年二季度末,中融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5.03%,北大方正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7.22%,珠江人寿不动产类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30.72%,三者均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监管规定,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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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到监管函一事,珠江人寿方面在回复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动产投资余额超比例主要是新旧统计口径造成。珠江人寿2019年二季度末不动产余额按照旧口径计算并没有超过监管比例,按照新口径(包括应计利息等)计算超监管比例幅度很小,且超比例情况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自本年三季度起珠江人寿按新口径计算的不动产资产比例已符合监管要求。珠江人寿方面表示,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投资比例管理工作。

同时,违规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也是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例如无序设立非保险子公司、利用资管产品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现象。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这种现象不算罕见,违规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可能降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或提升投资风险、规避保险投资导向的政策,严重时可能引起实体向保险部门或金融子部门之间的风险传染,从而损害保险持有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金融保险秩序也有不良影响。

此外,保险资管产品管理运作不规范也是乱象之一。例如存在“名股实债”、组合类资管产品运作违规等情况。其中,该《通报》指出,个别公司存续的股权投资计划存在“名股实债”情形,产品合同设置明确的预期回报,向投资人保障本金和投资收益,或投资标的基金通过债权方式进行投资。

王向楠分析称,“实债”是因为投资者希望控制投资的获利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规避债权投资的政策限制,而“明股”主要是满足融资方希望提升资本实力和便利融资的需要。这掩盖了保险投资或相关行业融资的真实行为,带来合规和不透明风险。

扎紧制度笼子 产品投资进一步明确

监管部门曝光保险资金存在八大乱象的同时,另一份《办法》则对相应问题扎紧制度牢笼,例如明确对保险资管产品投资比例,并对不正当管理交易及利益输送等行为明令禁止。

例如,《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同时该《办法》要求,保险资管产品的分级安排、负债比例上限、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和期限匹配要求应当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35%的上限或显示出监管对非标投资的收紧态势。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解释称,设置35%的上限,这有利于降低投资于非标资产的风险。当然,相对于非标资产,标准化产品的流动性与公开程度都会提升,但流动性风险与市场风险溢价将相应摊薄,收益率将呈下行趋势,将有可能加大险资收益率提升的难度。

“允许保险资管根据资金的特点,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与保险资金投资风格和风险偏好相契合的非标产品,可以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满足保险资金运用需求,并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朱俊生补充道。

此外,对于违规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行为,此次《办法》则进行了明文禁止。该《办法》第五十五条指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规则,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定价方法和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不得以保险资管产品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办法》指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资管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关联方资产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有效识别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配套细则将出台 专家预计非标投资将减少

关于对保险资管方面的监管,银保监会指出,考虑到不同保险资管产品在产品形态、交易结构、资金投向等方面的差异,下一步将在《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细化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

对此,朱俊生表示,接下来的细则可能将从不同资管产品的特点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以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为例,由于一些交易对手方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投资项目多为基础设施类项目,受地方债务相关政策、保险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相关政策、以及防风险、强监管等政策的影响较大。未来要通过细则,将此前探索的经验上升至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与规则,避免其受短期政策的影响,增强市场主体对未来的预期。

事实上,保险资金及资管产品作为长期资金也在为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做出重要贡献。截至2019年9月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68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4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2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主要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成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公开市场品种,丰富了保险资金配置方式和策略,有力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

对于未来保险资金在股权、债权以及非标投资方面的趋势,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未来,险资将成为股票基金的一个重要增量来源。险资配置优质股票可以给保险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不过现在险资对A股的配置比例明显偏低,远远没有达到30%的上限,甚至一些保险公司还有没达到15%,行业也正在酝酿险资入市30%的上限有望进一步突破。届时预计,2020年险资配置A股的比例有望增加。

债券方面险资配置也会有望增加,杨德龙分析称,现在美联储已多次降息,央行未来的趋势可能也是以降息为主,这对于债券市场来说意味着利好,加上实体经济目前面临下行压力,所以在2020年债券市场走势也不差。

“保险资金在非标方面的投资可能会有所减少。由于现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这类公开市场的收益性较好,特别对于股票市场来说,目前处于历史大底的位置,适合于趁机加仓。”杨德龙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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