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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ST天宝收“预罚单”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1-24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ST天宝(002220) 11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违法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连证监局拟对ST天宝罚款40万元。

根据公告,经查,大连证监局发现,ST天宝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5亿元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2亿元重大担保事项。

黄作庆作为ST天宝时任董事长、决策、实施了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隐瞒、不告知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属于应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 ST天宝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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