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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累于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 威龙股份11月25日起被ST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1-2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威龙股份(603779)11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节严重,30日内无法解决。公司股票11月22日停牌一天,11月25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威龙”。

对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威龙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3.4.1第五条规定,即“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节严重的”规定的情形,30日内无法解决。

威龙股份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1月22日停牌1天,2019年11月2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威龙股份表示,公司已聘请律师针对违规担保案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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