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11月18日晚间,*ST凯瑞(002072)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凯瑞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照规定披露与阿克苏信诚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诉讼、未按照规定披露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之间的重大诉讼。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凯瑞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ST凯瑞时任董事长吴联模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当事人给予3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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