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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为“二选一”发声:正常的市场行为

作者:赵述评 网编:王晓然 2019-10-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双11”前的“二选一”连日来不断上演。10月14日消息,针对“二选一”事件,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王帅特意强调,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是某些企业常常用来竞争的手段,阿里不愿再被动的配合某些企业的无底线无休止的炒作了。

王帅的反应与回应中使用的“某些企业进行炒作”的词汇,刺激着行业神经,并被认为暗指拼多多。10月2日,拼多多对“三只松鼠的商品从未授权在拼多多平台售卖”一事作出回应,称此次事件的本质是“双11”之前的“二选一”的舆论造势,并把此次的品牌商拉锯上升到了“新消费”与“新零售”之战。

此外,在王帅看来,“二选一”本身是最朴实的商业规则,平台只向有诚意的品牌商开放资源。“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

利用“二选一”抢夺商家资源时,商家与消费者成为最终为“二选一”带来损失买单的人群,商家的销量、销售额均受到影响。电商行业专家鲁振旺表示,电商企业与其通过争夺商家资源进行博弈,还不如将重点落在提升消费服务、探索商业模式方面。在他看来,电商巨头间竞争不再是产品层面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

今年以来,电商“二选一”引发了各界广泛关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灝驰看来,从法律层面看,“二选一”本身便是伪命题,违背了法律本意,被滥用于电商平台竞争舆论口水战。

王帅微博截图

王帅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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