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文旅中心 > 教育频道

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10月31日前需完成备案

作者:刘斯文 网编:卢扬 2019-10-0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斯文)10月8日,北京市教委通过其官方微信平台首都教育发布通知,要求北京市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需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备案。北京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备案材料,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将对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监管,未经备案从事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线上培训的主体,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应该备案而没有备案的,无法进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

通知明确,学科类指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教学科目。事实上,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就已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ICP备案在北京市,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部或部分线上方式)实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备案责任主体),均需要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培训人员、课程内容等基本备案材料。

其中,机构自建或采购后自行运营的服务平台由机构申请备案。综合性第三方服务平台,由平台主办者申请备案,平台主办者和履行教学服务义务的主体共同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上述两类之外的校外线上培训,由与被培训者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主体申请备案。此外,涉及人工智能教学、教辅、工具等各类新平台、新形式的教学主体,也可主动申请备案。

据北京市教委透露,北京将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对线上培训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通知还指出,通过备案审查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仅代表在提交材料审查时符合相关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