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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政局专项检查寄递渠道安全保障

出处:商经 作者:陈韵哲 网编:王晓然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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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韵哲)9月16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发布《北京局部署开展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通知。为切实做好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首都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日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印发《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派出机构自行安排辖区“双随机”检查。该阶段随机抽查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的邮政快递营业场所、处理中心,重点检查中央国家机关驻地、长安街沿线等重点区域。第二阶段为区域互查阶段。由市局组织从各派出机构和相关业务处室统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开展区域交叉检查和集中夜查,重点对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外埠进京邮件快件落地“二次安检”等情况进行检查。第三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针对前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全力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防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北京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抓住重点问题,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查严办各类寄递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此前,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庆 70 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 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9月15日8时至10月2日18时,严禁收寄寄往北京市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零件、“遥控地雷”和“炸弹闹钟”玩具等物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进行查验登记,确认人证同一、寄递物品与登记信息同一后方可收寄; 寄件人拒绝出 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一律不予收寄。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2019年9月15日至10月2日期间,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 X 光机安检,并逐一加盖或粘贴收寄验视、过机安检标识,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北京寄递企业对落地邮件快件和同城邮件快件全面实行二次安检,对无过机安检标识的邮件快件一律予以退返,不得转发、派送。

通知显示,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告要求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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