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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只券商大集合改造产品获批 东方红资管率先尝鲜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马嫡 网编:孟凡霞 2019-08-16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马嫡)历时9个多月,券商大集合产品转型公募基金迎来突破性进展。8月16日,证监会官网显示,上海东方证券资管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准变更注册为东方红启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这也是第一只券商大集合转公募获批。

从申请核准进度公示表上看,证监会于2019年3月6日接收材料并决定受理, 3月15日第一次意见反馈,随后7月30日接受第一次反馈材料,最后8月5日批复决定。

另据中国证券报8月16日报道,8月13日,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和东方证券下发同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函。其中,中信证券和东方证券各1只产品获批变更合同,国泰君安证券有2只产品获批变更合同。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2018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对证券公司旗下的投资者人数不受200人限制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集合产品)以及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形式设立的大集合产品提出对标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部分规定等要求。

《操作指引》表示,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具体包括: 产品销售、份额交易与申购赎回、信息披露等要求与公募基金一致; 证券机构应当对照法律法规有关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调整完善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体系;证券公司从事大集合产品管理业务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条件与行为要求; 对存量产品已计提业绩报酬事项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待公募基金相关专项规范等要求出台后,相应进行调整规范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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